移动互联网时代的资费如何监管

来源:挑卡网 | 2021/01/25 21:13 | (分类:网站新闻)
近年来,以互联网为代表的信息通信业与实体经济的融合,带动了传统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然而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是,随着移动互联网的发展,由智能终端与无线网络相结合而带来的安全威胁也愈加严重。例如,Android经常遭受木马病毒的攻击,“吸费门”的事件时有发生。 同时,智能手机在漫游中产生的巨额话单也侵扰着消费者的使用。这一切都督促监管部门要随着市场的发展与竞争格局的转变而不断创新资费监管方式。

  调整上限管理方式

  从2005年10月1日开始,我国四项基础电信业务(国际及港澳台长途、国内长途、移动漫游、本地区间通话)资费将由原来的政府定价改为上限管制。上限管制对于推动资费下降起了很大的作用,但同时也出现了一些问题。首先,电信技术进步导致成本下降使得现行话音资费的上限标准已无法激励企业下降价格,需要在成本核算的基础上制定新的上限标准。其次,2005年出台的四个业务资费上限管制都是基于话音业务的,而今,话音业务的资费逐步走向简单、包月、下降的趋势。而宽带、专线、漫游等数据业务的调整发展亟待加强价格管制。英国已取消固定话音的上限管制,引入专线价格的上限,欧盟也实施了数据漫游的价格上限。

  进一步降低话音资费水平

  今年,由差别定价引发的新一轮价格战在行业内愈演愈烈。尽管经过一系列改革和市场竞争,国内话音资费连续多年以两位数速度下降,但是目前的资费水平还存在着下降空间。近来,移动话音资费的计价单位引起社会关注,用户对计价单位的争议还在持续,这都期待随着话音价格的进一步下降来逐步化解。不仅如此,随着国际经济来往紧密,用户对国际通信的需求不断增大,但很多人反映移动国际漫游和国际长途资费偏高。

  我认为,对于国内话音,不应该仅仅要求运营商每年达到一定的降价幅度,更重要的是通过进一步开放市场与创新竞争机制来促使价格下降与计费方式的调整。对于移动国际漫游和国际长途等业务,需要继续推动电信企业加大与境外运营商的结算价格谈判力度,引导企业将结算降价成果尽可能多地体现到用户国际长途和漫游资费上。同时,利用国际电联会议等平台呼吁降低结算价,利用各种国际合作、双边、多边、自贸区等机制,将其作为政府间谈判要价,推动各方共同努力降价。

  加强对宽带、专线资费的管理

  2011年上半年,发改委启动了针对中国电信中国联通的宽带专线接入价格歧视行为的反垄断调查,所涉及的专线接入价格的垄断问题已经成为去年全社会热议的焦点。经过调查,发改委提出需要下降互联网专线接入服务的价格。为了让用户能够用得上、用得起和用得好,政府需要普及宽带、管制价格和监测速率。随着移动互联网、3G业务的发展,以及微博等新业务应用的普及,移动数据资费及服务规范逐渐成为当前热点,而对此的管理却没有相应地跟上。

  过去,我们的资费监管是基于话音资费的,目标是保证话音资费逐步降低,以满足消费者的需求。面对宽带与互联网的快速发展,以及其对经济社会的巨大作用,由于宽带、专线与网间互联具有一定的自然垄断性,需要我们的资费与结算监管重点从话音资费向宽带监管上转变。同时,需要继续推动网间互联架构优化,建立互联网网间带宽扩容长效机制,下调互联网交换中心(NAP点)的结算价格,引导直联结算价格的下降。

  建立批发价格管理体系

  为了吸引民间资本进入,工信部日前发布了《关于鼓励引导民间资本进一步进入电信业的实施意见》。其中提出,鼓励民间资本开展移动通信转售业务试点、接入网业务试点和用户驻地网业务。这项政策对民间资本进入电信业将产生重大影响。但是,我们知道,转售市场开放需要政府建立话音批发价格的管理体系,以保证网络运营商给下游转售商的话音批发价格是基于成本的。否则,即使市场开放了,民间资本也无法在电信市场与网络运营商处于公平竞争的状态。

  所以,在新一轮市场开放的形势下,监管机构需要重新思考资费监管的思路与政策,建立零售与批发的双层资费的监管体系,发挥零售与批发价格间的互动与制约作用。

  确切地说,我国处于话音与宽带数据资费监管交叉并进,多种资费结构并存的阶段。我们既需要不断下降电信资费,又要调整上限管制的范围,增加宽带与专线的上限管制,以促进宽带与专线的资费下降。针对移动互联网发展需要将业务资费监管延伸到终端计费软件的监管上。因此,在新的形势下,需要从保护消费者利益出发,出台多个管制政策,并建立新的资费监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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